2016年第二届孟村八极拳
国际展演交流大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及地点
2016年10月30日--2016年11月2日 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
二、参加单位
各武术组织、各八极拳传习单位及个人(不受国籍、民族、性别、年龄限制)。
三、竞赛项目
1、拳术:八极拳。
2、器械:六合枪。
3、对练项目:八极拳对打。
4、个人全能:八极拳一项、六合枪一项、八极拳对练一项、自选展演项目一项(个人项目申报符合条件者将自动进入个人全能赛)。
5、展演项目:含拳术、器械、对练等(不设年龄组别)。
6、集体项目:集体八极拳、集体器械(不设年龄组别)。
7、八极拳对抗赛:徒手对抗、长兵对抗、短兵对抗(各代表队自主组合报名进行表演,鼓励使用八极拳技法,突出八极拳风格特点)。
四、年龄分组
A组:12周岁以下(含12周岁,2005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B组:13周岁至17周岁(1999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C组:18周岁至39周岁(197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D组:40周岁至59周岁(1957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
E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195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五、参加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12人;凡报满12人的代表队,可推荐裁判员1名。
2、每名运动员报项不限(含对练、集体项目)。
3、每队对练项目不限,按性别年龄分组(陪练者不予评分)。
4、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男女可混编,不设年龄组别,人数不得低于8人(少于8人时不予编排)。
六、展演办法
1、比赛执行《八极拳竞赛办法》及相关补充规定。
2、项目时间:拳术、器械和对练 40秒--2分钟;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八极拳对抗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七、录取名次
1、展演按年龄和项目组别分别设一等奖20%录取,二等奖30%录取和三等奖30%录取。
2、个人全能:个人全能项目将分别按照个人赛时成绩进行总分评比,按性别及年龄分组,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杯及证书。
3、对抗赛:技法突出、特点鲜明者颁发优秀技法奖。
4、大会设道德风尚奖、最佳组织奖和优秀传承奖。奖励依据参加展演队员数量、项目数量以及展演成绩、赛风赛纪等评选确定。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参赛队于10月15日前将报名表和报项表一式两份(须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或领队签字)邮寄至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开门八极拳研究会(以到达邮戳为准),存留本队备份1份,以便核查,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需在主题处表明代表队名称)892226747@qq.com 。
2、请将汇款凭证单、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责任声明书,于报名时同报名表一起邮寄至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开门八极拳研究会。
(二)报到
1、请各代表队于10月30日报到,孟村汽车站有接站。
2、请裁判员于10月28日报到,自备深色裤子、黑皮鞋。
九、经费
1、各参赛队伍费用自理,请于10月15日前汇至组委会,不足部分由孟村开门八极拳研究会承担。
2、费用标准:食宿费每人450元人民币,会务费每人200元人民币,共计650元人民币,各代表队统一集中食宿(参赛人员不产生食宿者,须交纳会务费200元人民币)。
3、汇款开户行:孟村县开门八极拳研究会,汇款账号:50624401040001758,开户行地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沧州孟村县支行十字街办事处,汇款后请保留汇款单于提交报名材料时一起邮寄。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1、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八极拳竞赛办法》执行。
2、裁判人员由孟村开门八极拳研究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开门八极拳研究会
电话:0317--6762222 / 0317--6762000
邮编:061400
联系人:周胜明 15127750372
戴乾振 18303272009
十二、其它
1、运动员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三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3、展演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展演成绩。
4、展演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武术鞋(服装、器械自备)。
5、各代表队于11月2日12:00之前退房离会。
6、此规程、报名表及相关参赛资料可在www.wsbjq.com网站下载,报名后不得更改。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1、第二届孟村八极拳国际展演交流大会报名表
2、第二届孟村八极拳国际展演交流大会报项表
3、第二届孟村八极拳国际展演交流大会声明书